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6年度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管理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性,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绩效评价作为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提供了识别与驱动资金绩效提升的技术规则。为进一步优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水平,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在2016年启动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委内绩效评价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果。今年,按照委党组工作部署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3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财务处会同各有关资金处室在上年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开展了绩效评价,以此不断强化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绩效意识、逐步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推向制度化和常态化。
相比于上年,本年度绩效评价在委财务处的统筹下,引入了国内政府财政绩效管理方面权威机构(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负责评价方案制定与优化、业务指导与结果汇总、部分资金用途评价复核等工作,并引入广州市中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金管理组织情况评价服务及部分资金用途评价复核。通过优化第三方服务机构选聘程序、改进评价技术与组织方案、加强专家论证对评价结果修正效力等方面努力,无论评价过程还是评价结果的质量都有了较大提升。
归纳起来,本项评价工作主要目的:一是科学评价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水平,积极发现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推动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和效益发挥,提高资金绩效水平;二是着力推动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树立绩效优先的责任意识,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积极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激励引导作用;三是逐步构建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的委内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为完成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是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年中追加部分)、企业转型升级、政银企贴息及智能制造重大项目、生产服务业发展、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治污保洁和节能降耗、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经费共8个资金用途截至2016年12月30日的绩效表现。其中支持产业园扩能增效、企业技术改造(年初预算部分)、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3个资金用途已由省财政厅、省人大选取实施重点评价,不再参与本次评价。
根据纳入评价范围的资金用途,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分为8个“资金用途”(依次用M1~M8作为序号标记),每个资金用途省级资金下达文号、对应专题情况由表1给出。
表1:2016年度评价资金范围与金额对照表
资金用途 | 资金下达文件 | 对应专题 |
M1.企业技术改造(仅年中追加部分) | 粤经信技改〔2016〕220号 | M101~M104 |
M2.企业转型升级 | 粤经信技改〔2016〕81号 | M201~M203、M206~M212 |
粤经信创新〔2016〕109号 | M204~M205 | |
粤经信信息〔2016〕112号 | M212 | |
粤经信技改〔2016〕190号 | M213~M214 | |
M3.生产性服务业 | 粤经信生产〔2016〕80号 | M301~M304 |
粤经信生产〔2016〕86号 | M305 | |
M4.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 粤经信电软〔2016〕83号 | M401、M403~M405、M407~M410、M412~M413 |
粤经信信息〔2016〕111号 | M402 | |
粤财工〔2016〕69号 | M406 | |
粤财工〔2016〕145号 | M411 | |
M5.中小微企业发展 | 粤经信技术〔2016〕79号 | M501~M505 |
M6.政银企贴息及智能制造重大项目 | 粤经信创新〔2015〕405号、粤经信创新〔2016〕75号 | M601~M603 |
M7.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 | 粤经信数据〔2016〕68号 | M701~M702 |
M8.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 | 粤经信节能〔2016〕77号 | M801~M807 |
具体来看:“M1.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年中追加部分,下同)分成粤东西北地区省级产业园设备更新等4个专题下达;“M2.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用途分成设备更新、机器人发展等14个专题下达;“M3.生产服务业发展”资金用途分成生产服务业功能区、物流与供应链等5个专题下达;“M4.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用途分成省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创新及应用等13个专题下达;“M5.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用途分成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5个专题下达;“M6.政银企贴息及智能制造重大项目”资金用途分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等3个专题下达;“M7.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资金用途分成2个专题下达;“M8.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资金用途分成淘汰落后产能与电机效能提升等7个专题下达。
1.资金分配情况总体概述
从各资金用途分配来看, “M1.企业技术改造”安排金额为8个资金用途当中最多,同时其扶持项目数居中,表明这一领域平均资助强度最大。“M2.企业转型升级”实际资助项目数为8个资金用途当中最多,表明这一领域资金覆盖范围最广。M1与M2两个资金用途相互配合,可在一定程度反映出省经信委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力度和策略。同时,安排金额与资助项目数量亦表明,省经信委在推进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上规模、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有效促动了相关行业质量提升。
从扶持方式来看,为响应国家有关财政经营性补贴方式市场化改革的要求,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在2016年继续探索采用更加多元化的资助方式。其中在不同资金用途中,分别应用了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直接补贴、政府集中采购和风险补偿等方式。图1在省级资金安排层面对几种主要的扶持方式落实金额进行了不完全统计,可见事后奖补、股权投资两类占比均超过30%。这两种扶持方式的扩大运用,有力提升了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效应,使其更好地发挥产业扶持功能。
图1:专项资金按扶持方式分配情况
2.各资金用途具体分配情况
因各地资金项目落实进度存在差异,本部分对各资金用途分配情况统计仅以实际已落实资金为口径,其加总金额与资金用途的计划安排金额略有出入。各资金用途具体分配情况如表3所示。可见,多数资金用途均采用了超过一种扶持方式落实资金,表明省经信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手段多元化及政策创新的趋势。其中:直接补贴仍然构成主要的扶持方式(8个资金用途有6个涉及该方式,M3以该方式落实资金占比超过90%,M8超过40%),但股权投资(M1该方式资金占比超过75%)、事后奖补(M2、M8该方式资金占比分别达到60%和40%)资金的比重已有了较大提升。
表2:各用途采用不同扶持方式分配资金及项目情况
用途 | 直接补贴 (个) | 股权投资 (个) | 贷款贴息 (个) | 事后奖补 (个) | 政府采购 (个) |
M1 | 68 | 39 | --- | --- | --- |
M2 | 42 | 5 | --- | 548 | --- |
M3 | 58 | --- | --- | --- | 1 |
M4 | 60 | 2 | --- | 15 | 29 |
M5 | 69 | --- | --- | 19 | 1 |
M6 | --- | 8 | 67 | 16 | --- |
M7 | --- | --- | --- | --- | --- |
M8 | 58 | 1 | --- | 237 | --- |
具体来看:
“M1.企业技术改造”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扶持从珠三角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并实施异地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以及采取设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累计扶持68家;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扶持全省具有科技含量且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技改项目,累计扶持39家;以及通过银行建立风险补偿资金和为技改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共投入7442.89万元。
“M2.企业转型升级”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扶持研发、生产、销售制造业机器人装备和应用机器人进行智能化生产改造的企业、已通过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致力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作为贯标试点)的企业,累计扶持548家;采用直接补贴方式扶持大型骨干企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和(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等,累计补贴42项;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扶持工业机器人骨干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累计扶持5项;并直接列支技改国债转贷资金2016年省级财政承担本金部分600万元和省政府有关企业技改方面重点工作经费2000万元。
“M3.生产服务业发展”采用直接补贴方式扶持全省符合条件的生产服务业功能区、工业设计中心、供应链管理及工业电子商务区域建设,累计扶持相关项目、企业、平台和区域共58个;并以政府采购方式用于广东省生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500万元。
“M4.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采用直接补贴方式扶持互联网+小镇、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及全省企业实施互联网+和软件新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累计扶持60个(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欠发达地区电子政务共享(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和产业结构分析(软件)、省级政务大数据及应用平台建设、省级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省信息中心电子政务网络与安全运维及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累计扶持29个(项);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扶持企业实施信息技术创新研发及应用项目,累计扶持2项;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扶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覆盖完成情况较好地省级运营商和地市政府,累计扶持15。
“M5.中小微企业发展”采用直接补贴方式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创业培训服务、创业基地和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扶持69项;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两类示范城市,累计扶持19个;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育,累计扶持1项;并引导支持市县经信部门按省市级财政1:1结构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累计扶持13个市县。
“M6.政银企贴息及智能制造重大项目”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累计扶持8项;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累计扶持67项;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扶持典型行业具有示范应用价值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累计扶持15项。
“M7.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直接补助全省21个地市和顺德区开展企业数据采集和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信息采集工作以及委本部进行企业情况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及相关应用服务、报告编写等开支,累计投入资金3650万元。
“M8.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扶持企业电机/注塑机/工业锅炉(窑炉)等节能化改造项目、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及补贴列入淘汰计划名单的落后产能企业,累计扶持237项(个);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扶持全省循环化改试点园区实施的循环化改造项目,累计扶持1项;采用直接补贴方式支持全省能效对标试点行业和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送省级平台建设以及国家和省确定的其它节能重点事项,累计扶持58项(个)。
指标体系作为财政专项绩效评价技术体系的核心,是决定评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关键。经过近年的实践探索,广东省级财政专项绩效评价己构建了通用的指标模型,由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8项、三级指标16项组成,如表3所示。针对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既属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范畴,且评价亦为配合完成省财政厅布置自评工作任务,故以沿用现有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蓝本。
表3:广东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 指标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名称 | 权重(%) | |||
绩效目标 | 目标设置 | 完整性 | 5 | 反映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完整,包含总目标与阶段性目标,包括预期产出的数量、质量及成本目标等内容。 |
科学性 | 5 | 反映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包括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针对本专项资金属性和资助内容,体现政策意图,符合客观实际。 | ||
可衡量性 | 5 | 反映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可衡量,包括目标量化,并提出可用于评价的具体指标。 | ||
量化指标 | 预期产出指标 | 3 | 提供用于衡量本项目预期产出(数量)的量化指标。 | |
预期效果指标 | 2 | 提供用于衡量本项目预期效果(质量)的量化指标。 | ||
绩效监控 | 资金管理 | 资金预算及分配 | 4 | 反映本项目预算制定与资金分配情况,包括总投入额、各分项投入额及占比、各分项资金来源及保障性、资金具体用途分配及依据。 |
资金到位 | 2 | 反映本项目预算投入的各类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包括到位率和到位及时性。 | ||
资金支付 | 6 | 反映本项目省级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包括支出率及其影响因素。 | ||
支出规范性 | 6 | 反映本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支出的规范性,包括支出审批程序合规、支出符合规定范围与标准、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报账制度、支出按计划进度执行、预算调整履行报批手续、支出真实与记账规范、支出凭证合法有效、设立专账核算等。 | ||
事项管理 | 实施程序 | 8 | 反映本项目实施程序的规范性,包括项目按规范程序实施、项目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招投标和验收等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等。 | |
管理情况 | 4 | 反映本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与自查情况,包括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及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等。 | ||
绩效结果 | 经济性 | 预算(成本)控制 | 5 | 反映本项目预算(成本)控制的合理性,即预算执行是节约还是超支等具体情况及原因。 |
效率性 | 完成进度及质量 | 10 | 反映本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产出数量与质量等情况。 | |
效果性 | 社会经济 效益 | 25 | 反映本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成果和效益,通过对应项目内容设计个性化的四级指标评价。 | |
可持续发展 | 5 | 反映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机构、人员、管理机制、资金与政策等可持续性及其保障情况。 | ||
公平性 | 公众满意度 | 5 | 反映本项目实施或资金使用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通过对本项目直接或间接相关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调查取得数据。 |
鉴于本评价范围资金结构复杂,为增强评价针对性,省经信委在上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三项改进:一是对“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以资金用途或具体专题为单位,进一步设计个性化的四级指标,力求实现对不同模块资金项目绩效的有效反映;二是将所有指标说明与评分标准对应资金特点重新梳理和解释,力求评价规则尽量合理;三是区分以不同扶持方式落实的资金项目评价内容,如事后奖补、政府采购、工作经费等类别资金不需要对部分指标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还区分了“资金使用绩效”和“资金管理绩效”两个概念,前者对应用款单位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承担的责任,后者对应各级资金主管部门(含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资金处室)分配、管理和监督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的责任。因为按照不同扶持方式落实的项目中,用款单位和资金主管部门所需承担的责任往往有较大差异。实际操作中,尽管对应用款单位和主管部门设计其所需填报的基础信息表、评价指标结构保持相对一致,但其具体内容要点及评分标准、撰写自评报告及准备的佐证材料等均明显有别。
本次绩效评价组织程序主要包括用款单位和主管部门(处室)自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核查与资料审核、第三方复核与专家论证等环节,各环节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保持一致,以便评价结果互为对照。具体来看:
一是单位自评。要求2016年度专项资金涉及的全部用款单位和省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处室)进行绩效自评,包括按照规定模板填写《基础信息表》《指标自评分表》,撰写《自评报告》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单位自评作为后续各环节与第三方评价的前提。
二是现场核查。在收集整理单位自评材料基础上,按照不少于30%的资金比例,综合考虑资金属性与项目特点、扶持方式、地区分布、典型性等因素,在全省范围内抽取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包括核实自评材料有关信息及反映绩效情况的真实性,发现、确认和督促一批示范项目或问题项目。各资金用途现场核查抽样方案经专业第三方机构审定后,由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委主管处室组织实施。
三是第三方复核。针对现场核查抽中及未抽中的全部资金项目及主管部门,由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对其填报自评材料进行审核,核准资金到位及支付、项目实施进展与目标完成、社会经济效益等数据信息,并依据给定指标体系进行审核评分。审核评分经专业第三方机构复核修正后,按权重计入最终评价结果。
四是综合评价。基于单位自评、现场核查、第三方审核与复核等各环节评分,由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给定公式进行综合评分计算,以资金用途为单位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主要包含资金分配与支付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表现、存在问题与建议等内容。资金用途绩效评价报告将提交专家论证会接受质询。
五是专家论证。在前期各项评价材料汇总整理基础上,邀请绩效评价、财务管理、产业技术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士进行论证评议,一是确认和修正各资金用途绩效评分,二是进一步挖掘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优化改进建议。
表4:前期评价工作文件及时间节点
序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对应评价环节 |
1 | 《关于做好2017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财务函〔2017〕49 号) | 2017年5月5日 | 方案与自评 |
2 | 《印发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现场核查工作手册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227号) | 2017年6月21日 | 现场核查 |
3 | 《印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材料有关审核工作手册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275号) | 2017年7月19日 | 材料审核 |
4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第三方复核工作手册的通知》 | 2017年8月1日 | 材料复核 |
5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召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家论证会的通知》 | 2017年9月11日 | 专家论证 |
依前述设计,本次评价工作中,涉及指标评分的有以下几个层次:一是具体被评项目或用款单位,二是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不直接要求县级主管部门自评,由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随业务分工和实际需要自行布置),三是M1-M8各资金用途或相应的委主管处室,四是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整体。各层次最终绩效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被评项目综合评分=自评分*10%+材料复核评分*50%+现场核查评分*40%;对未抽中现场核查的项目,自评分、材料审核评分分别占10%和90%。
地市经信部门综合评分=(该地市资金用途1综合评分*该地市资金用途1的省财政总金额+该地市资金用途2综合评分*该地市资金用途2的省财政总金额+该地市资金用途n综合评分*该地市资金用途n的省财政总金额)/该地市所有资金用途的省财政总金额之和。
全省各资金用途综合评分=该资金用途全省所有项目自评分均值*10%+该资金用途全省所有项目材料复核评分均值*50%+该资金用途全省被抽中现场核查的项目现场核查评分均值*40%。
在此基础上,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综合评分等于各资金用途绩效综合评分按其金额加权平均值。
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总体绩效目标可归纳为:全面推进2016年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省财政专项资金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具体而言,其重点工作方向及目标包括:一是推进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当年完成全省企业技改投资3000亿元以上,实现多数企业生产技术设备明显改进,受资助企业总产值、销售额或工业增加值增幅超过20%;二是加快全省生产服务业发展,实现重点行业增加值平稳增长,促进中小微企业规模效益提升,到2017年全省完成8000家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上企业;三是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互联网新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通过政府扶持带动产业直接投资不少于1.5亿元,有效提升我省城乡信息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电子政务信息互通、业务办结与安全保障水平;四是深化政银企合作与重点产业金融服务功能,贴息支持具有典型示范价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和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引导省市县设立不同行业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扩大风险补偿资金的受惠面;五是完成当年全省节能减排任务,大幅提高工业企业电机能效,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一步提高我省产业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六是继续实施企业综合情况数据和重点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当年完成全省新增11万家企业和1297家重点企业信息采集补充,保障省级制造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并基于互联网提升产业数据挖掘、运行监测和应用服务水平。
“M1.企业技术改造”绩效目标为推动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工业企业生产设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与节能降耗水平;在2016年内需完成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30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5%左右,其中优势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5%左右,新增10个较大影响力的公共服务平台,使全省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0万元/人左右。
“M2.企业转型升级”绩效目标为推进全省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提升其装备水平、产品质量与劳动生产率,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产品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的工业机器人制造骨干企业,推广本土品牌机器人产品应用,引导企业完善研发基础设施,支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建立健全全省制造业大数据产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在2016年应实现多数受资助企业生产技术设备明显改进,取得大量研发或服务成果,受资助企业总产值、销售额或工业增加值增幅超过20%,新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300家,两化融合企业数据库新增样本1500个;确保到2018年前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大型骨干企业达260家以上,建成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10个及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交易平台3个。
“M3.生产服务业发展”绩效目标为通过支持生产服务业功能区与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开展物流与供应链、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及完善省级产业服务平台,引导和推动全省生产服务业发展,提升产业质量;其中在2016年计划扶持10个生产服务业功能区,5个供应链管理示范试点、10个电子商务区域试点、25个工业设计中心以及支持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设计周系列活动、广东省生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个项目,力求重点行业物流业实现年度增加值5600亿元、社会物流总额与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6万亿元。
“M4.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绩效目标为以互联网+新业态为抓手推进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在云计算、互联网基础软件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重大项目,带动产业直接投资不少于1.5亿元;实现按月度监测并分析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与产业结构;力争到2017年末全省光纤入户达到2000万户,开通光纤入户业务的行政村累计新增7670个,构建不少于10个信息化先导村,提高农村信息服务水平,用三年的时间推动我省各主要宽带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完善5个欠发达地市的电子政务共享平台、云平台、外网等基础设施,提升电子政务网络信息互通与安全保障水平,实现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70%以上,推进我省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政务大数据发展。
“M5.中小微企业发展”绩效目标为培育和促进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中小微企业升级成规模以上企业,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其中到2017年全省应实现推动8000家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当年全部受资助的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总数达到21700家,受资助的企业人才培育服务基地(项目)每年培训企业中高层经管人员1万人次以上,支持5个以上市县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引导市县财政出资5500万元以上,以10倍以上放大比例支持企业贷款,进一步扩大风险补偿资金的受惠面。
“M6.政银企贴息及智能制造重大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政银企合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典型行业具有可复制性和示范应用价值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带动产业集群发展与创新能力提升,实现我省从“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其中到2017年应完成全省先进制造业增加值超过1.8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智能装备产业增加值达300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1.3%以上。
“M7.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完成全省21个地市及顺德区11万家企业综合情况数据和1297家省直通车重点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同时保障省级制造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企业情况综合数据平台运维、互联网数据挖掘与应用服务、编制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报告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报告、中小企业运行监测、PMI指数推广应用研究、省级企业数据采集补充审核及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项目经费开支。
“M8.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绩效目标为完成2016年度省政府节能目标任务,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到2018年累计完成工业企业电机能效提升1200万千瓦,完成1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完成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清洁化改造约18个,计划补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约19个,补贴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工艺)的企业约6个,补贴我省已开展的2个能效对标试点行业,补贴在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推广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工程,将累计32个(不含深圳)园区纳入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完成计划名单内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进一步提高我省产业能源利用效率。
从资金到位情况看,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委内绩效评价的部分)预算执行率为90.8%。资金到位率81.48%。8个资金用途中:预算执行率较高的有生产服务业发展、企业综合情况工作经费用途,均为100%;资金到位率较高的有企业转型升级、生产服务业发展、政银企贴息和智能制造重大项目、企业综合情况工作经费、治污保洁与节能减排等5个用途,均达到或接近100%,这表明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绝大部分已落实到具体项目的。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的资金到位率和资金支出率相对较低,分别为54.84%和63.92%。主要原因在于部分补助粤东西北地区省级产业园设备更新项目尚在审批落实中,部分股权投资项目仍在前期准备阶段,需待完成尽职调查、评估、公示等程序后,才予以拨付资金。
从资金支出情况看,2016年度专项资金支出率为78.3%。8个资金用途中,支出率较高的有企业综合情况工作经费(98.2%)、政银企贴息及智能制造重大项目(94.7%);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50.6%)、企业转型升级(71.4%)等资金用途支出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在于该类资金用途项目实施周期普遍较长,大部分仍在按计划进行中。
针对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意见和指示要求,采取了大量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有力地保障了资金投入、支付和使用各环节的规范性。归纳起来,共性的做法主要有:
(一)科学组织申报与评审,确保资金分配公平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严格按照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具体用途和专题的设立符合政策规定,资金投向和分配结构合理。其中,各资金用途主管的业务处室牵头或协商制定了详细的资金分配、落实与使用计划,各扶持专题与方式的安排均着力于我省产业特点及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立足市场需求,重点支持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相对薄弱或需要重点突破的环节。针对各专题各批次下达资金,研究制定了详细的申报指南与项目评审方案,确保项目申报条件合理、内容具体明确、合理可行,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项目审批按规定经过科学决策程序,因素法分配的相关因素及计算合理、科学。总的来看,由于相当额度资金采取政策性事后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一视同仁,且采用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各地项目单位普遍反映资金分配的公平性较高,没有发现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的违规现象。
(二)健全各级各类资金管理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资金用途或具体专题为单位,委相关主管处室严格履行职责,提前把控风险,体现为以资金管理制度与规范性文件方式将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各环节要求明确落实,让具体执行监督和资金使用的责任者有章可循。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为例,早在2015年即由技改处联系省财政厅制定《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34号)《广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35号)等系列管理文件,对资金的使用范围、扶持对象、职能部门权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同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开展,包括编制2016年度资金使用方案,送省财政厅征求意见并按相关意见进行修改,联合省财政厅将资金安排计划上报省长审定。在此基础上,各地市经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补充了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如江门市印发了《江门市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等,部分企业参照省经和地市相关文件,针对性地制定了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力保障了各级各类资金实施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各级专项检查、定期督查与日常跟踪监控。一是落实项目制管理,省经信委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并下达各批次项目计划,明确项目名称、扶持单位、扶持金额等,财政部门按项目计划下达资金。二是保障资金安全。通过各级国库拨付资金,并要求各地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三是高度重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要求各地市经信部门严格按要求组织专项工作,规范实施方案,统一扶持标准,并做好项目后续跟踪、完成绩效评价等工作。2016年8月省经信委印发《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督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6〕17号),要求各地市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四是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均印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专项资金督查工作方案》,组织了全面检查评价各地市经信部门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及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五是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如印发《2016年投产达产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个地市由委领导负责包干、相关处室和地市经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积极协调推动地市投产达产重点工业项目实施进度,督促资金的使用进度等工作;“现场服务、解决问题”由委领导带队分赴各市开展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排查问题,检查督导,落实解决。
(四)严格执行资金到位及支付、项目进度情况通报制度。对每个年度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和支付使用的效率高度重视,针对各资金用途以专项文件的方式下达督促,严格要求各地市经信部门加强对资金拨付及使用进行监督,实施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好项目跟踪检查工作。同时为落实胡春华书记等省委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特别针对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要求各地及时报告资金落实进度和工作推进进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定期通报各地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落实进度情况,2016 年11 月至2017 年1 月,采取“实地督查+每周通报”方式,连续7 次将资金落实情况通报至各地政府及经信部门,督促各地按照“5+1”实施流程加快政策落实,显著提高了资金使用进度和实效。截至2017 年6 月,已以委名义正式通报各地资金落实进度10 次。
(五)规范支出程序及台账管理,保证资金安全与使用合规。加强完善各资金用途及专题资金使用台账管理。逐步完善省级资金支出台账,形成“四表一情况一通报”(资金总表、分区域资金表、分专题资金表、资金使用进度表、未拨付资金的说明情况、不定期通报)的监管机制。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专项资金项目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第三方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未按规定落实或使用违规的项目,及时要求收回项目资金、落实整改。本次自评中,各资金用途基本未发现在微观使用层面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违规现象,总体而言各地各单位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相对规范。
依据给定的指标体系,经过单位自评、第三方审核评价与专家论证等环节,评定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总分为80.9分,等级为良。从总体上看,省经信委负责的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在投入、分配、使用和监管各方面比较规范,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成效。就3个指标维度(一级指标)得分情况看,绩效目标得分率为83.4%、绩效监控为80.4%,绩效结果为81.0%;相对而言,专项资金实施的绩效目标方面表现更为突出。
图2: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得分率
1.目标完整性(5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4.20分,得分率84.0%。如本报告前文所述,省级工业化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不仅设置了完整的总体绩效目标,包括定性和定量两个层面的描述,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对预期的产出和效果指标进行了详细描述。在各资金用途层面,参照总体目标范式,也分别从定性和定量两个层面进行了完整的目标设计。不足之处,个别资金用途或专题绩效目标描述较为笼统,更多为计划资助的项目数量,对预期产出和效果的阐述不明。
2.目标科学性(5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4.16分,得分率83.2%。总体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及其各具体用途绩效目标设计与资金属性及政策意图高度相符、子目标与总目标相互契合;各资金用途绩效目标设计均有较为明确的依据,如在以往年度工作经验基础上调整设定。不足之处为在具体项目和资金专题层面,少数单位和地区未能提供目标值论证的佐证材料。
3.目标可衡量性(5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4.22分,得分率84.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无论在总体还是具体(各资金用途或专题)层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均提供了可衡量的评价指标,并且绝大多数指标选择恰当,针对性强。不足之处少数专题的预期产出和效果指标设计有待进一步优化。
4.预期产出指标(3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2.5分,得分率83.4%。作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亮点,我们在评价方案(粤经信财务函〔2017〕49 号文)下发时,即通过专业机构力量,在保持指标框架统一的前提下,针对每个资金用途甚至每个专题都设计了个性化的产出评价指标,在具体专题和项目层面,各级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均可根据所属项目特点对应选用,凸显评价的针对性。不足之处为由于专题和项目结构复杂,仍存在个别指标评价效度欠缺的情况。
5.预期效果指标(2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1.64分,得分率81.9%。类似地,在评价方案下发时,针对每个资金用途甚至每个专题也都设计了个性化的效果(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各级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可根据所属项目特点对应选用,并且针对主管部门和具体项目的评价指标内涵有别。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为例,在总体层面设置3个社会经济效益四级指标分别是企业技术设备更新总体情况、企业产能效益提升和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度,在具体项目层面亦设置了技术设备改进情况、企业经营业绩和生产效能/成本变化3个指标,其层次性和针对性由是得见。不足之处,因为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的特性,往往其绩效目标具有难以量化特征,针对效果的衡量更是如此,故部分专题预期效果指标选择仅处于可行而非最优的考虑。
6.资金预算及分配(4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3.35分,得分率83.7%。从总体上看,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做了详细的预算申请和资金安排使用计划,联合省财政厅向省政府报送《关于2016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总体安排计划的请示》并获通过,该请示以附件方式对专项资金各资金用途的计划安排金额、绩效目标、专题分配、支持领域、资金使用方式和申报条件做了明确罗列,在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各资金用途在总体安排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做了年度预算和资金使用具体方案,体现在各批次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拟资助项目数和资金下达计划等方面。不足之处为出于项目落实等原因,个别资金用途预算计划未能严格执行,或存在一定调整。
7.资金到位(2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1.71分,得分率85.6%。2016年省级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0.8%,总体资金到位率为89.7%,除企业技术改造等个别资金用途到位率较低外,其他资金用途的到位率均达到或接近90%。总体而言,专项资金到位率较高,且到位比较及时。
8.资金支付(6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4.13分,得分率68.9%。2016年省级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总体支出率为78.3%。具体而言,中小微企业、政银企及智能制造和企业情况综合经费等3个资金用途的资金支出率高于90%,但企业技术改造、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发展两个资金用途的资金支出率较低。主要与这两个资金用途支持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资金按进度支付有关。
9.支出规范性(6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4.76分,得分率79.3%。无论在总体还是具体层面,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应的规范,包括支出审批程序合规、支出符合规定范围与标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报账制度、支出按计划进度执行、预算调整履行报批手续、支出真实与记账规范、支出凭证合法有效。当然,评价亦发现个别具体项目资金在支出程序及账目规范性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10.实施程序(8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6.73分,得分率84.2%。总体上,2016年度省级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各类扶持项目落实及资金使用均按照规范程序实施,包括项目申报与评审组织规范、项目按计划开展、项目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招投标和验收等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况。不足之处为,评价也发现个别项目由于市县主管部门审批周期较长,导致实施期有调整但未严格按程序报备。
11.管理情况(4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3.22分,得分率80.5%。针对2016年度省级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经信委业务处室、各级经信部门和用款单位积极开展监督管理与自查,包括不断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各资金用途或切块资金均形成了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对项目实施过程及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等。不足之处为,部分资金专题未能提交项目监督检查的相关佐证材料。
12.预算(成本)控制(5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4.10分,自评得分率81.9%。总体而言,2016年度省级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涉及的绝大部分项目的预算按计划进行,唯小部分尤其是股权投资项目报批流程较长,实施进度比预期要慢一些,因此预算执行情况不抵预期。
13.完成进度及质量(10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8.09分,得分率80.9%。总体上,无论在专项资金、资金用途还是具体项目层面,所设定的2016年绩效目标与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均属较好,几乎所有资金用途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预期产出或效果指标,详见本报告后文阐述。在具体项目层面,2016年度专项资金共已落实安排1396个项目,其中已完成或按计划实施中1278个,占比达到91.5%。实施过程中因故调整或中止项目17个,已按规定报请批复14个。已完成项目中,按规定应进行验收项目586个,其中已验收181个,及时验收率31%。当然,亦存在个别专题由于目标设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其预期效果指标的完成情况难以判断。
表5:各资金用途按计划实施或已完成项目情况
资金用途 | M1 | M2 | M3 | M4 | M5 | M6 | M7 | M8 | 合计 |
项目总数(个) | 114 | 596 | 59 | 106 | 101 | 90 | 35 | 295 | 1396 |
已完成或按计划 实施中(个) | 56 | 553 | 59 | 95 | 100 | 88 | 32 | 295 | 1278 |
占比(%) | 49.1 | 92.8 | 100.0 | 89.6 | 99.0 | 97.8 | 91.4 | 100.0 | 91.5 |
14.社会经济效益(25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19.98分,得分率79.9%。2016年度省级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对促进我省经济增长、加快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效益。本项指标评分由对应各资金用途和具体项目设置的个性化评价指标累加而成,各资金用途及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详见本报告后文阐述。当然,其不足之处:一是由于部分专题和部分项目按计划仍在实施期内,其社会经济效益未能充分发挥;二是部分资金主管处室对绩效的概念理解不到位,不能有效区分年度资金投入所产生效益和该领域事业(多年)发展整体业绩。
15.可持续发展(5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4.19分,得分率83.8%。由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涉及省经信委大部分工作职责履行,亦为保障国家和我省重要发展战略实施的关键力量,该项资金的可持续发展效益良好。具体而言,在机构及人员保障方面,省、市各级经信主管部门均依照业务分管关系,安排专人负责并分工明确;在制度保障方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台了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多数地市也结合实际专门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使专项资金获得成体系、规范化的管理。在经费投入和政策环境方面,我省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大,近几年的经费预算额度在不断增加。
16.公众满意度(5分)
该项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3.91分,得分率78.2%。该项指标评分主要依据各资金用途主管业务处室在评价服务机构(事务所)协助下开展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取得调查结果累计而成。从整体情况来看,公众对省级工业化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满意度较高。
1.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
该资金用途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79.0分,等级为中。从3项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看,绩效目标得分率为83.1%、绩效监控为70.8%,绩效结果为75.4%。
具体而言,在资金预算及分配上,2016年7月印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企业转型升级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81号),公布了各专题、各地市的具体分配额度,并对各专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指引,明确每个专题的具体申报要求、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
在资金到位与支付上,制定了《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34号),各级资金拨付和使用严格按办法规程执行;省经信委针对企业技术改造尤其重点领域扶持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实行通报督查制度,按月份、季度或阶段对全省各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资金到位及使用效率。
在实施程序与监督管理上,技术改造投资处先后印发了《2016年重点工业项目暨培育大型骨干企业跟踪服务责任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省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的通知》等文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了《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对全省该类项目监管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多数项目单位按照财政项目管理的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亦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制度文本,有力保障了项目规范、有序开展。
2.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用途
该资金用途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1.0分,等级为良。从3项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看,绩效目标得分率为88.8%、绩效监控为78.2%,绩效结果为77.9%。
在资金预算及分配上,陆续发布了《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企业转型升级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81号)、《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机器人发展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6〕109号)等,对本资金用途涉及各专题资金落实、项目申报与评审组织等工作予以明确,并对各专题确定资助项目进行统一公告。
在资金到位与支付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制定了《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资金到位及支付率定期督查与通报制度,保障资金使用进度。
在实施程序与监督管理上,技术改造创新处采取分级督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由委领导赴各地开展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省级督导的125个项目建设单位共提出了101个问题,已经协调解决和正协调解决的共99个问题。建立全省420家新一轮技术改造典型示范企业工作台账,总投资357.7亿元,分布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食品饮料、家电、纺织服装等16个行业。
3.生产服务业发展资金用途
该资金用途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8.0分,自评等级为良。从3项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看,绩效目标得分率为91.4%、绩效监控为88.4%,绩效结果为88.5%。
在资金预算及分配上,生产服务业处及时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6〕80号),对当年度资金的具体资助项目情况以及金额等进行了明确说明。
在资金到位与支付上,专门制定了《广东省省级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障各专项资金拨付及支出程序合规,手续齐全,符合规定使用范围与标准以及各级财政与会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凭证记账规范、内容清晰有效。
在实施程序与监督管理上,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督查和监管,相关处室先后组织开展5次专题调研、核查对有关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掌握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好进度并做好监督指导。
4.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用途
该资金用途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4.0分,等级为良。从3项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看,绩效目标得分率为84.6%、绩效监控为80.1%,绩效结果为86.1%。
在资金预算及分配上,先后印发了《做好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5〕237号)和《关于下达 2016 年广东省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电软〔2016〕 83 号)等文件,对2016年省级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用途资金的安排及相应要求的作出详细说明。
在资金与项目管理上,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结合信息化与信息发展专项资金的实际发展情况,深入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制定《广东省省级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57 号),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涉及的13个专题从组织实施、项目调整到项目完成验收都进行严格管理。其中,除资金扶持方式是政府采购与其他事后奖补类外,其他扶持方式共75个项目均实施合同管理制,要求项目实施前需签订项目承诺书。
5.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用途
该资金用途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79.0分,等级为中。从3项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看,绩效目标得分率为80.1%、绩效监控为78.9%,绩效结果为78.7%。
在资金预算及分配上,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5〕48 号)的要求,制定并发布了《关于申报 2016 年省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题)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5〕2673 号),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财政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扶持对象,以《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方向)的通知》(粤财工〔2016〕97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粤经信技术〔2016〕79号)等文件确认公布。
在资金到位与支付上,为规范资金管理,主管处室牵头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79号)。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涵盖了资金支持范围、资金分配程序、资金支出范围、项目调整变更程序、项目验收程序、日常监管要求、信息定期报送要求等内容。各资金管理相关处室严格依照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规范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保证资金到位及支出效率。
在实施程序与监督管理上,全省资金与项目的申报审批及分配监管流程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申报2016年支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创新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专题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评价发现各地项目基本按计划实施完成,不存在严重滞后与资金闲置。
6.政银企贴息及智能制造重大项目资金用途
该资金用途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5.0分,等级为良。从3项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看,绩效目标得分率为92.0%、绩效监控为78.6%,绩效结果为86.2%。
在资金预算及分配上,根据《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57号)等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5〕2850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财政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相关专题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5〕2641号),明确资金扶持方式(贴息、股权投资和事后奖补)、具体申报要求、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同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有关评审方案,经地市推荐、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省财政厅抽取)、项目公示等流程,下发了《关于预下达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贴息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6〕405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6〕75号)。
在资金与项目管理上,按《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针对资金用途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库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财政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相关专题项目库的通知》、《关于预下达第四批、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6年度贴息项目计划的通知》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明确了资金的支持范围、分配程序、支出范围、项目调整变更程序、项目验收程序、日常监管要求、信息定期报送等要求。
7.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资金用途
该资金用途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5.0分,等级为良。从3项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看,绩效目标得分率为84.1%、绩效监控为88.6%,绩效结果为84.2%。
在资金预算及分配上,印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数据 〔2016〕68号),对资金的使用和分配进行了详细说明,该用途资金均采用工作经费的方式落实使用。
在资金到位与支付上,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联合省财厅印发了《省级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省级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实施细则》(粤经信数据〔2015〕84号),并依据工作实际对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资金支持范围、资金分配程序、资金支出范围、项目调整变更程序、项目验收程序、日常监管要求、信息定期报送等。
在实施程序与监督管理上,要求各地市经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规定和省级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使用专项经费,按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分配和采购等相关工作。同时省经信委组织会计师事务所专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规列支行为,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指导等形式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数据采集工作的管理。对全省21个地市及顺德区的采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和完成结果分别于2016年9月份、10月份和12月进行通报。
8.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资金用途
该资金用途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0.0分,等级为良。从3项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看,绩效目标得分率为76.8%、绩效监控为83.9%,绩效结果为78.5%。
在资金预算及分配上,根据《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5〕349号)及《关于开展2016年省节能降耗专题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5〕2633号)的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省经信委与省财政厅共同确定了2016年省节能降耗专题资金项目计划,下发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节能降耗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节〔2016〕77号).
在资金到位与支付上,印发了《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5〕349号),并及时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进行督查,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进行。
在实施程序与监督管理上,不断完善项目的运作机制,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各级地市经信部门与项目单位签订承诺书,并每季度对项目单位的进展进行汇总和督查。
在绩效目标完成与社会经济效益上,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或省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本部门)的项目责任承诺书,同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落实项目实施内容和完工指标,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项目进度情况表汇总报送省经信委。总体而言,节能降耗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2016年,省经信委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集中财力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有力促进了我省工业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确保了全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平稳健康发展。作为省经信委对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所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为圆满完成了2016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任务,有效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对促进我省经济增长、加快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统计表明,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19万亿元,增长6.7%,利润总额增长11%;工业投资1.11万亿元,增长8.9%;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8147.7亿元,增长15.4%;预计单位GDP能耗下降3.6%;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3.6%。全省经信系统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创新资金扶持方式,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新方向、新模式、新业态,围绕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产品结构优化、装备水平提升、产业链延伸、战略性新兴产业、两化深度融合、智能制造等,大力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产业结构不断向高端化发展。截止2016年底,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为8817.7亿元,先进制造业增加值为15739.8亿元,占工业比重分别为27.6%和49.3%。从税收效益看,制造业税收(含全省国税、地税税收收入,下同)2016年为6512.1元;技术资本型制造业税收年均增长12.0%,明显快于传统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增速(2.2%);税收产出率(即以税收占行业增加值比重)稳步提升至22.6%,比同期江苏(19.6%)高出3.0个百分点,反映出广东制造业价值链相对高端;制造业专业化分工更加精细,纳税登记户涵盖全部532个制造业小类,其中高技术制造业纳税登记户年均增长25.7%。
二是工业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工业发展的核心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总抓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形成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良好机制,使创新成为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的主要动力。出台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在印刷及柔性显示、机器人、轻量化高分子材料等领域建设首批3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29家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中央研究院。2016年,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9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831家。布局建设10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2016年实现产值9300亿元,增长10.7%。
三是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扎实推进。紧紧扭住技改投资这个稳投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以项目为中心,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千方百计稳住工业投资增势。降低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门槛,扩大政策受惠面,落实事后奖补政策,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奖补资金5.81亿元。推进政银企合作,向金融机构推荐千项优质技改项目,812个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获得融资727.83亿元。省市县分级督导,加强对386项重点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问题,有力推动中芯国际12英寸芯片项目、华星光电11代线等重大项目动工,惠州信利AMOLED一期、乐金显示二期等项目投产。实施水泥、陶瓷、蔗糖、造纸等4个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行动,启动试点示范项目40个。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3891.7亿元,增长32.8%,带动工业投资1.11万亿元,增长8.9%;开展技术改造的规上工业企业6951家。
四是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势头良好。围绕企业抓项目服务,促成先进装备制造项目加快落地建设。优化扶持政策,扩大珠西财政资金支持面,积极推动珠西基金落地运作。举办第二届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淡会,推进珠海ABB机器人、中山京兰新能源汽车等重大项目投产,全年新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26个,总投资额1921亿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93个,完成投资额147.7亿元;新投产亿元以上项目125个。出台指导意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112家,支持13个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增产值约1200亿元,增长30%以上。“六市一区”装备制造业增加值2920.4亿元,增长11.1%,其中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1.6%;完成投资额1416.9亿元,增长21.6%。
五是产业转移步伐加快。以产业园为载体,聚集省、珠三角、粤东西北三方政策资源,推进产业转移和共建。省政府出台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举办省产业转移园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对接大会,指导珠三角6个对口帮扶市与粤东西北8个被帮扶市签署共建产业园协议。督促园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省产业转移园和集聚地新落地项目512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82个,新投产项目390个。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超1300亿元,有50个产业转移园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营。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园区开发建设,国开行提供贷款460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70亿元支持项目建设。全年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超过2200亿元,增长15%,粤东西北地区省产业园工业增加值占当地比重上升至28%;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600亿元;全口径税收超过400亿元,增长20%。
六是培育大型骨干企业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并完善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帮扶机制,公布重点支持的企业目录并落实帮扶联系人,完善省市联动服务机制和企业服务信息交流平台,共收集、转办大型骨干企业诉求136项,督促各地、各部门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和质量。健全省市两级重点培育后备骨干企业目录,分级开展培育。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大型骨干企业新增32家,降档10家,净增22家,总数达243家;超1000亿元企业新增2家,降档1家,净增1家,总数达23家。其中民营骨干企业超100亿元96家、超1000亿元14家,分别比上年净增16家和4家。
七是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把稳定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稳增长的重点,针对企业面临的“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完善政策,抓好帮扶。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座谈会、民营经济工作现场会精神,出台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民营骨干企业,入围全国民营500强企业数首次居全国前三,新增企业、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企业和纳税大户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民营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5.5%,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4.2个百分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力军。扶持3000家以上小微企业上规模。落实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建设地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26家,21个地级以上市及21个县(市、区)设立了风险补偿资金。扶持建设3家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办理贴现业务3.4万笔,贴现金额120亿元。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建成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32个,服务企业超12万家次。实施中小微和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工程,培训1.5万人次。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小微双创城市示范及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广州、揭阳等中外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建设。成功举办第十三届中博会。
八是信息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积极顺应世界网络信息技术变革的潮流,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信息化促进社会治理精准化。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光纤接入用户累计达1975万户,光纤入户率从上年的38.9%大幅提升至61.3%,4G基站、公共区域WLAN分别增长68.7%和26.7%,在13个原中央苏区县开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启动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布局建设首批8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3个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启用“开放广东”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共享数据总量超过60亿条。完善省企业情况综合平台,建成省经济形势预测分析数据库,发布《广东省企业情况综合白皮书2015》。创建“互联网+”特色小镇,实施200个“互联网+”试点项目,培育13家工信部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76.7%、上网办理率96.1%、网上办结率94.8%。
九是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明显。积极发挥全省节能工作牵头部门作用,不断强化节能的刚性约束,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制定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完成电机能效提升224.9万千瓦、注塑机节能改造2268台,可实现年节电约11亿千瓦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在7个行业开展能效对标。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节约电量15.14亿千瓦时。启动“万企”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审核企业1109家,与香港共同认定第八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148家。推进“百园”循环化改造,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30家。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受到国家通报表扬。
1.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
2016年在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全省累计开展技术改造的规上工业企业6951家,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3891.7亿元(目标为3000亿元以上,完成率130%),同比增长32.8%,其中优势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30%左右,间接带动工业投资1.11万亿元,同比增长8.9%;新增10个影响力较大的公共服务平台,受资助企业中的绝大多数生产技术设备有了显著改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发和服务成果,全部受资助企业总产值、销售额或工业增加值增幅接近30%,全省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
一是提升了受资助企业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益。据统计,当年获得财政资助的企业技改已基本完成(达到预定目标)或按计划实施的项目占比接近90%;若按各项目单位报送的自评材料:技改项目实施前后总产值/销售额有增长的企业占68.5%,年利润/纳税额增长率高于30%的有28家,部分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优。专项资金投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主要是改善了受资助企业的生产工艺与产品技术(附加值)水平,提升了它们的经营业绩,同时也对其所在行业的转型升级起到了一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二是提高了行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及劳动生产率。几乎所有受资助的技改项目均涉及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亦有部分项目实施内容包含生产车间或厂房的改扩建以及异址新建。从资助金额分配来看,企业计划或实际用于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及其零部件购买的专项资金约占总额的68.2%,用于车间及厂房改造(基建)的资金约占18.5%。不难看出,生产环境以及技术设备的优化成为本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而其结果:企业不断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本次评价相当部分项目单位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着力突破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了新产品产值。
图3:企业技改后生产设备水平与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情况
三是培育了部分优质大型平台项目,行业公共服务效益较为显著。专项资金对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申报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旨在遴选出更加优质的项目给予重点资助,增强其行业服务的公共效益。统计表明,平台类受资助项目单位的平均年产值/销售额超过1亿元,平均年上缴利税超过1000万元,分别在项目实施后比实施前提升52%和57%。如第三方现场核查的海格通讯对北斗导航相关产品的研发及检测服务平台,在现有导航产品检测能力及服务基础上,通过实验场所及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针对北斗导航产品的性能与功能测试平台,并开发出了一套设计性能、安全、电磁兼容的监测程序,为企业等提供了大量的产品检测服务,该项目已超额完成预期绩效目标,发挥了较强的公共服务效能。
2.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用途
2016年在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全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的企业超过200家,示范企业19家,其中重点培育15家机器人骨干企业;当年全省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43家,1000亿元以上企业23家;布局培育8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3个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扶持3个大数据产业园,已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超过1000家;通过遴选新增确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231家,涵盖全省21个地市及顺德区,覆盖主要支柱行业,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组织10期两化融合贯标培训班,共2000人参训;以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统计的全国75103家企业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2016年我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54.2,较全国平均水平50.7高出3.5,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58.9%,关键工序数控化率46.2%,企业互联网指数35.6,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9,智能制造就绪率6.8%,属全国第一梯队,总体水平处于工业2.0向工业3.0过渡阶段。这些结果表明,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用途2016年度绩效目标已圆满甚至超额完成。
3.生产服务业发展资金用途
基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6年实际支持生产服务业功能区数量比计划有调减,实际共支持4个,但支持力度不变;支持供应链管理试点项目13个,为计划数量的260%;支持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项目14个,支持建设工业设计中心26个,均超额完成目标;支持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设计周系列活动已如期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其他各类项目完成进度均在计划之内,总体完成度达到或超过60%。2016年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有力支撑广东经济稳中向好发展,其中重点行业如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对经济发展贡献度日益提升,已培育133家供应链管理试点企业,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下降到14.8%。
4.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用途
一是信息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取得突破。当年全省软件著作权登记91715件,占全国登记总量的22.5%,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23574件,占全国总量56%,均居全国首位;全省累计实现信息技术服务收入3895.9亿元,同比增长24.5%,占全行业比重47.4%,较上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传统软件产品收入亦保持平稳增长,实现收入1961.2亿元,同比增长13.8%;全省首批培育18家互联网+小镇互联网产值新增1714亿元,同比增长79.2%,新增互联网企业574家,其中产值超10亿企业37家。总体上,当年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已突破3.5万亿元。
二是互联网普及应用水平明显提高。2016年全省新增光纤接入用户906.60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61.30%,网络接入能力超过100兆,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80.10%,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103.10%;在各地信息化先导村开展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每村设置15-30个视频监控点,实现全时段、全范围覆盖,大大提高了当地治安水平和村民生活安全感;据《2016广东省“互联网+”现状与发展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我省互联网基础设施水平已处于全国领先位置,互联网总体普及率达68%。
三是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与服务质量大幅改善。全省已完成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系统建设的地区达到80%,政务服务效率提升超过30%;完善了5个地市电子政府外网,为5个地市建设了数据共享平台、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水平达到80%,电子政务云平台系建设完成进度100%;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76.7%、上网办理率96.1%、网上办结率94.8%;并通过云平台、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为地市提供一年的驻厂运维服务,有效提升了地市机构服务的运营维护质量。
5.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用途
2016年在省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下,全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取得新突破,全省已有14个基地被认定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当年全省促进工业企业上规模4714家,累计支持13个以上市县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全部受资助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总数达到18600家,组织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和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育工程,2016年共培训15718人次,课程设置和授课质量满意度调查均达到93%以上,总体出勤率达到95.16%;预计到2017年能够实现本资金用途预设的阶段性目标,并达到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省市县全覆盖、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及线上线下协同服务。
6.政银企贴息及智能制造重大项目资金用途
通过省级财政专项投入,2016年全省受资助企业的总产值、销售额和工业增长值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大部分达到60%增幅,多数企业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尤其智能制造企业发展前景良好,为地区/同行业起着示范作用。预计到2017年,全省先进制造业、智能装备产业等增加值阶段性目标能圆满完成。
7.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资金用途
在2016年省级财政经费支持下,全省21个地市及顺德区累计动员企业15.3万家,其中有13.8万家企业填报数据,经逐级审核合格的企业有12.3万家,比上年增加3700多家,超额完成今年全省11万家企业数据采集任务和基本完成了全省1297家省直通车重点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地市完成的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结果分析报告。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项目截至2017年7月,平台注册企业总数5220家,有效报送数据企业达3114家, 持续稳定完成国家工信部要求我省报送数据企业3000家的工作目标,位列全国第五。PMI项目每月编制、发布PMI指数,新增开发、编制汕头、清远、云浮等3个地市PMI指数以及医药制造和森工造纸等2个行业PMI指数;每月以经信简报的形式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指数情况并通过南方日报向社会公布指数情况。
8.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资金用途
2016年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全省当年节能工作目标已圆满完成。其中当年完成电机能效提升224.9万千瓦、注塑机节能改造2268台,可实现年节电约11亿千瓦时;通过补贴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清洁化改造16个,补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19个,补贴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工艺)的企业6个,补贴已开展能效对标试点行业7个,新增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30家,补贴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8个,补贴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制造业和优越企业标志项目85个,按计划完成名单内落后产能企业淘汰,大幅提高了我省工业企业电机能效,进一步优化了我省产业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发展水平。
本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开展,但无论是评价技术体系还是组织方案均有了较大改进。就评价工作本身而言,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
1.引入权威专业机构,完善绩效评价顶层设计。
在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服务资格的供应商范围内,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为全省乃至全国政府(财政)绩效管理方面权威机构,其专业水平与公信力受到学界和实务界广泛认同。本年度省经信委以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该单位作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的总体设计与综合服务机构,同时为延续和利用上年经验,引入广州市中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组织情况评价服务及部分资金用途绩效结果复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遴选出10家资质和服务水平较好地会计师事务所,配置到具体资金用途和主管业务处室,协助进行评价相关资料整理等工作。总体上,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已基本形成由财务处统筹、专业机构设计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主管处室和市县经信部门协同的组织架构;这一评价顶层设计方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可有效保证评价高质高效开展,并走在了省直部门实施同一领域工作的前沿。
2.统一评价指标和标准,优化评价组织流程。
在上一年度评价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专业机构服务和委内意见征询,本年度评价技术体系作了一定调整和优化。具体包括:一是在统一指标框架下针对不同资金用途、专题设置了个性化评价指标,同时区分事后奖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与工作经费等不同方式扶持项目的评价内容(评分指标),基本实现了评价体系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平衡;二是形成针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管理组织情况评价两套完整评价体系,两者互相配合,互为补充;三是保持单位评价、事务所审核、专业机构复核的指标体系及评分规则基本统一,从而使各环节评分互为对照,不仅凸显评价工作的严谨性、公正性和客观性,亦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此外,本年度也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整体工作流程作了优化,区分了评价布置和业务培训、用款单位和主管部门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与现场核查、专业机构复核与核查、现场答辩与专家评审、委党组会议审定等环节,并相对简化了各环节操作,加强现场核查代表性,保证审核与复核质量。
3.规范绩效信息填报载体,形成各环节评价工作手册。
在省财政厅提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信息表》《指标评分表》与《评价报告》模板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机构认真研究,在充分理解评价要求之后,结合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内部结构及绩效特点,对相关绩效信息评价载体做了微调,即保持所需填报的信息要点不减少,但加强了不同资金用途和扶持项目类别信息填写的针对性。并在下发评价通知时,以附件形式印发详细的《评价工作指引》;在评价各环节工作开始前,再专门印发统一《工作手册》,这样即使评价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既成果形式一目了然,使各评价相关单位能充分理解评价内涵,高质量地完成评价。此外,出于评价档案规范管理的目的,要求各评价服务机构审核与复核所产生的各类底稿均完整清晰填写,由工作人员签字并盖章确认。
4.形成不同层级多维度评价结果,全面客观反映资金绩效与管理组织工作水平。
基于优化的评价技术体系,本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可在多个层面分别呈现,其中包括具体项目评分、地市经信部门评分、各资金用途评分与省经信委主管业务处室评分,既主要依赖于资金和项目实施的真实绩效信息,又融入各级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评价,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不仅如此,从评分的具体来源及构成上,单位评价、事务所审核、现场核查与专业机构复核各占一定比重,尽管评分规则大体一致,但不同机构和环节对评分尺度的把握和关注重点有别,这就形成了各层级、各环节评价结果互相对照、互为印证的局面。
5.实现评价范围全覆盖,获得较广泛认同与配合支持。
从总体来看,本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去年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主要是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了、主管处室的重视与配合度提高了、被评单位的自觉性及评价完成质量提高了。基于与财政部门共同确认的评价资金范围,实现了对当年全部下达的资金项目、地市主管部门和委主管处室的全覆盖。并在委党组的重视关心下,有关处室工作热情高涨,累计共召开了相关培训及协调会议20余次,下发评价文件及工作手册10余份,实际现场核查项目比例超过30%,直接和间接参与评价人员甚众,可谓在全省经信系统开展了一次规模较大的绩效管理教育实践活动。连续两年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有力地凝聚了省经信委各部门(机构)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共识,对推进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发挥了显著作用。
从总体上看,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比较完整,各环节实施监管比较有效,在绩效结果方面,充分完成了各资金用途的预设目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但进一步说,亦存在改善的空间。
(一)部分资金用途投入方向与扶持方式有待优化。
2016年度专项资金采用各种扶持方式落实比例总体相对均衡,但部分资金用途扶持方式较为单一。其中“生产服务业发展资金”“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资金”直接补贴资金占比分别达到93.8%和45.3%,“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发展”的政府集中采购比例为47.4%,现有扶持方式市场化程度不高。个别资金用途投入方向较为分散,专题设置过多,扶持重点不突出。“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资金”仅2.5亿元设置了7个专题,“企业转型升级资金”设置了14个专题,“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发展资金”也有11个,且存在个别专题之间扶持内容交叠,导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分散,未能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
(二)部分专题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缺少直接效益指标数据。
一方面,部分资金用途和专题或因扶持方式、经费性质较特殊,未能针对预期产出、效果提出有效衡量指标。专家论证会上专家组对8个资金用途均指出存在同一问题,尤其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资金,缺少对产业规模、利润税收等增长的关键目标设置,缺乏对相应效益数据的统计。另一方面,资金用途普遍未能严格区分年度资金投入带来的绩效“增量”和其他绩效结果,部分专题仅罗列了项目到2018年或2020年的中长期目标,未能有效区分每年度资金使用绩效,不利于年度资金的分配指导和绩效监控。
(三)资金到位和支付率需进一步提高,已完成项目未及时验收。
虽然2016年度专项资金总体资金总体到位率为81.48%,总体资金支出率为78.3%, 但从资金用途细分来分,个别资金用途预算执行率和资金到位率偏低。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预算明显偏低,风险补偿和融资租赁专题绝大部分资金未落实支出;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部分专题支出率仅为50.6%,企业转型升级资金也仅为71.6%。此外,项目验收不及时,验收率普遍偏低,全省当年已完成应进行验收项目586个,已验收181个,及时验收率仅31%。尽管因为评价周期较短,亦说明省级财政资金存在一定闲置。
(四)个别领域资金项目监管力度仍需加强。
一是项目立项把关不严,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用途发现重复申请获得补贴项目,政银企贴息及智能制造用途发现存在个别扶持项目已停工停产;二是项目调整和延期未履行报批手续,如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发展用途延期5个项目、滞后11个项目、调整3个项目均未见相应报请批准的材料;三是因素法切块到地市资金中,各地项目申报门槛及支付条件差别较大,如河源、阳江等市存在较大份额资金滞留财政尚未下拨;四是新的扶持方式如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融资租赁等具体实施细则尚不完善,影响基层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资金使用,造成资金闲置。
(五)少数专题和项目的计划进度及预定目标未能完成。
部分资金用途的若干专题实际扶持项目数由于各种原因,比预定计划有所调减;在具体项目层面,少数因前期论证欠充分和主管部门审批耽误等,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项目实施计划。如“中小微企业”有3个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因办公场所变更造成滞后。“企业综合情况工作经费”的企业数据采集任务有粤东西北个别地市未按期完成。个别专题因未针对年度设置绩效目标,导致项目短期完成进度不利于检验考核。
(一)强化各专题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与实施规划。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各资金用途、扶持专题与具体项目实施前须先设置完整科学的绩效目标。鉴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层级结构比较复杂的特点,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设置的层级体系,督促在资金用途和专题的具体层面,都要提出完善的绩效目标,包括定性角度的工作要求和定量角度的预期产出、效果指标,并对目标值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形成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分级结构,并增强目标相对于资金投入的针对性,强化以目标为导向的资金分配、落实与使用监管行为。
(二)优化资金分配结构与专题设置,探索多元化的扶持方式应用。针对部分资金用途资助方向较为宽泛、专题数偏多或扶持方式较单一的问题,应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的设计论证,整合相同或相近的资金专题,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结构,突出资助重点。同时要加强探索多元化的扶持方式应用,基于各用途资金特点,尽可能采用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方式(如贷款贴息、事后奖补、股权投资等)落实资金使用。
(三)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各资金主管处室、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加强对项目的台账式管理,及时记录项目完成、验收、中止、调整以及资金下达、到位、支出、收回等情况,并定期更新汇总。
(四)细化政策宣传、指导和跟踪服务,提高资金到位和使用效率。要增加政策宣传力度,如采用专题宣讲和媒体宣传相结合,推动有关政策下基层、进企业,加深基层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政策的准确理解,避免因疑虑而耽误政策执行。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股权投资项目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第三方机构资质、投资溢价率、投资期限、项目验收和资金收回等具体操作细则;建议省财政出台统一的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对财政资金核拨、使用、记账、核算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清晰指导企业依规使用。
(五)完善资金监管规则,确保目标完成与效益发挥。
各级主管部门需进一步强化对项目实施的跟踪监督,完善定期与不定期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的机制,对于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或未达成预期目标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通报问责制度,并尽快查明原因,督促落实解决办法。在有必要的地区,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协同沟通,特别在项目审批环节,应力求国土、环保、规划、经信、财政等多个部门信息共享与配合顺畅,以加快审批效率,避免因为某个部门某一环节耽误整体项目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