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司办函〔2026〕30号

韶关仲裁委员会:

  《韶关仲裁委员会变更组成人员备案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关于你委组成人员变更,解聘曾清兰、李丽冰、肖少康、伍梅华、王武生、莫志强,聘任郭葳、李先德、邓韶江、张军、龚兴桥、黄鹤明为委员,变更后组成人员有15名:张岩、郭葳、李先德、赖勇平、邓韶江、张军、龚兴桥、周金满、黄鹤明、陈美玲、竹怀军、陈小雄、罗运标、张炳桂、张霞相关事宜,我厅已予备案,请按规定程序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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