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

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加博会)将于2020年4月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加博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主题的全国性展会,在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推动我区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搭建国家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届时我厅将继续统一组团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一)时间和地点:2020年4月16-19日(星期四至星期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举行,其中16-17日为专业观众日,18-19日为公众开放日。

(二)主承办单位: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

(三)展区规划:按照一个主题展、六个专业展模式进行设置,展览面积约为7万平方米。主要分为两个板块:

1. 主题展,包括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商机展、主宾国专题展示区、工业设计展。

2. 专业展,包括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

(四)展位安排。按照先到先得、优秀企业优先的原则安排。对大型特装的企业可考虑分配4个展位,规模较小的企业原则上只安排1-2个展位。组委会秘书处保留对展位的最终安排调整权。 

(五)配套活动安排

1. 展馆调研活动

活动时间:2020年4月16日9:00-9:40

主要内容:展会开幕前,请有关领导现场调研

2. 开馆仪式

活动时间:2020年4月16日9:40-10:00

活动地点: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3号馆序厅

3. 主题论坛—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论坛

(1)主旨大会:新时代中国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新趋势

时间:2020年4月16日10:30-12:00

地点: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3号馆B会议室

(2)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接交流会议

时间:拟定2020年4月16日 14:30-17:30

地点: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3号馆B会议室

(3)世界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高峰会议

时间:拟定2020年4月17日9:00-12:00

地点: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3号馆C会议室

4.加工贸易创新产品设计奖评选活动

时间:拟定2019年9月中旬开始至展会结束

主办单位:加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协办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深圳市设计联合会

主要内容:面向所有加博会参展企业征集产品设计,评选加工贸易创新产品设计金奖及优秀奖,并在工业设计展区重点展示获奖产品。

5. 零供对话及产品购销对接活动

(1)玩具与婴童用品行业产销对接交流会

时间:拟定2020年4月15日 18:00-20:30

地点:东莞厚街嘉华大酒店F1会议室

(2)海外买家对接交流会

时间:拟定2020年4月16日 18:00-20:30

地点:东莞厚街嘉华大酒店F1会议室

(3)品牌内销对接交流会

时间:2020年4月17日 18:00-20:30

地点:东莞厚街嘉华大酒店F1会议室

(4)“一带一路•品牌出海”贸易对接交流会

时间:2020年4月19日 14:30-16:00

地点: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3号馆D会议室

二、参展对象、要求

(一)参展对象

具有加工贸易和出口生产能力的法人企业及进口经营企业。

1.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智能手机整机及供应链企业,平板电脑、PDA、智能穿戴设备及配套部件;智能设备的工业设计机构、手机及智能设备APP、网游软件企业;音像视听产品、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外围设备、网络设备、软件及其他消费类电子相关产品、技术等。

2.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男女装、童装、内衣、运动服及休闲服、裘革皮羽绒及制品、服装饰物及配件;时装鞋、运动鞋、童鞋、凉鞋、拖鞋及各类帽子等。

3.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婴儿玩具、电动或遥控及发条类玩具、动作类玩具、游戏益智类玩具、毛绒及布制玩具、玩偶、骑乘类玩具、玩具乐器、充气玩具、其他玩具及玩具零配件;儿童座椅、儿童家具、汽车安全座椅、童床、摇篮、婴儿礼品及纪念品等婴童用品。

4.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厨房电器、冰箱及制冷设备、空调及通风设备、洗衣及干衣设备、其他家用小电器;餐厨用具、日用陶瓷、清洁用品、 浴室用品及一般家庭用品;树脂工艺品制品、景泰蓝、漆器及雕漆、工艺扇、绣品、花瓶、工艺茶具、民族工艺品、工艺陶瓷、玻璃工艺品、相薄、门窗装饰、墙挂装饰品、人造花等。

5.国际特色食品展:粮油、肉类及制品、蛋奶制品、水产品及制品、水果及制品、蔬菜及制品、调味品、糖及糖食(糖果),糕点及饼干、食品添加剂、蜂产品及其他食品;啤酒、烈酒、葡萄酒、咖啡、果汁、饮用水及其他饮料;红茶及其他半发酵茶、绿茶、乌龙茶、花茶、普洱茶、其他茶叶及相关产品;食品包装及相关产品等。

6.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服务物流企业、培训企业、平台运营商、第三方支付企业、跨境贸易电商企业等。

(二)参展要求

所有展品须符合展区设置要求。以下产品禁止参展: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2.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3.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

4.低俗类保健品、难以辨别真假的玉石和宝石、三无产品等。

5.在展会现场试做试吃的食品。

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产品,组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相应企业撤展。

三、参展申请流程

(一)参展申请需提供的电子版资料

1.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1),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

2.主要产品的照片(5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3.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二)参展流程

1.申请。参展企业向市商务局递交申请电子资料,经审核后报自治区商务厅,由自治区商务厅统一汇总参展企业申请表以及企业有关资料,电邮至组委会秘书处。

2.确认。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符合参展要求的将直接向企业发送展位确认表,确认情况将通报自治区商务厅。

3.报到。参展企业凭秘书处核发的展位确认函进行报到,办理参展手续,领取施工证、参展证。

(三)参展费用

1.标准展位费:全免。

2.展位特装费:鼓励参展商根据各自实际进行展位设计特装,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3.其他费用:参展期间各参展企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参加加博会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一项有效举措。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积极组织本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参展参会,并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电子资料表(见附件1、2)报自治区商务厅。

(二)为推动和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创新发展,第十二届加博会设“加工贸易创新产品设计金奖及优秀奖”,面向所有参展企业征集产品设计,获奖产品将在主题展区重点展出。请有意参加评选的企业,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3)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同时抄报自治区商务厅。

(三)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大力发动本地区商贸流通领域的商协会、知名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及商业连锁企业参会;全国性商贸流通领域的商协会和专门的行业协会应积极发动和组织会员企业参会采购。采购商名单(附件4)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统一报送组委会秘书处,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附件: 1.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

   2.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

   3.加工贸易创新产品设计奖申报表

   4.第十二届加博会采购商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12月13日

(联系人:张振勇,电话:0771-2211678,电子邮箱:26395666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