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2019年第47号公告《公布货物出口配额总量(2020年)》,现就我市做好2020年部分货物出口配额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我市各配额申报单位请于11月12日前,按照商务部公告规定,将出口配额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局,由我局核实后再转报商务部。
  特此通知。

 

2019年11月5日       

  (联系人:天津市商务局产业处 梁修滢;
  联系电话:022-58665550、1810210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