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

“重庆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渝人社〔2021〕95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团委,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团(工)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展示广大青年在推进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矢志不渝艰苦奋斗,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青春力量,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决定开展2021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1.重庆青年五四奖章10名。各区县、各单位可推荐1-2名个人为参评对象。

    2.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45名、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45名、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50个。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每个类别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二、评选条件

    (一)重庆青年五四奖章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

    2.思想品德高尚。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带头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3.业绩贡献突出。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展现奋斗激情,在勇于发挥“三个作用”中彰显责任担当,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中立足本职岗位做出重大贡献。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勇于奉献,在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和重庆赢得重大荣誉等等。

    4.评选范围。14周岁至35周岁(1986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的重庆青年,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重庆籍青年和在重庆市生活、工作1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二)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且已累计获得“优秀”等次3次及以上。

    5.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专职团干部和已获得全国、全市优秀共青团员表彰的不参加评选。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3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2020年度述职评议等次为“好”。

    (三)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2020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

    已获得全国、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的不再参加评选。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近3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2020年度述职评议等次为“好”。

    (四)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团干部、团员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五)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所属团干部、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评定为5星级。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2021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小组,负责2020年度“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工作小组均下设办公室在团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推荐参评工作。对参评人选既要注重才能和业绩,也要注重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副厅局级及以上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市管干部原则上不作为评选对象,处级干部表彰数量控制在评选总数的20%以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表彰数量控制在评选总数的15%以内。

    (二)严肃评选,加强监督检查。对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本人参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按时报送,确保工作进度。推荐工作采取网上推荐与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汇总推荐名单后,于2021年3月21日18:00前通过“重庆共青团-工作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推荐。同时,“重庆青年五四奖章”填写相关表格(附件2、7,各一式3份),与最高学历学位证明、主要奖项证书、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成果的技术鉴定意见、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等原件(现场验后退回)、复印件,“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7,各一式两份),于3月21日18:00前报送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参评(以上材料请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相关资料也可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联 系 人:团市委  黎一瑾

    联系电话:023-63864609

    电子邮箱:zuzhibu123@163.com

    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团市委组织部)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团市委机关楼401室

    邮    编:400015

 

    附件:1.评选程序

    2.2021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审批表

    3.2020年度“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2020年度“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2020年度“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6.2020年度“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7.推荐人员征求意见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