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企业(以下简称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情况,根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各厅局职能及主要工作事项的通知》(国资党发人事〔2019〕1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定期报送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企业国有产权兼并重组、资产评估项目等情况汇总分析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情况

(一)汇总范围

每年12月31日前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所监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下同)。

(二)汇总分析内容

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建设、机构设置、责任落实等情况;所监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登记户数、实收资本、占有国有资本等。

2.主要内容。所监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在组织形式、级次、主辅业、行业、区域等方面分布情况以及和上一年度相关情况的比较;产权形成、变动、注销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3.意见建议。对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以及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部署推广的意见建议。

请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三)报送时间

各省属企业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本集团上年度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各设区市国资委于每年2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含区县级,包括计划单列县市,下同)上年度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一)汇总范围

年度内所监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已完成的、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的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及企业资产转让事项。完成时间以标的企业股权变动工商登记时间或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产交割凭证时间为准。

(二)汇总分析内容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年度汇总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有关制度和工作体系建设、机构设置、责任落实、对子企业执行国有资产交易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等。

2.主要内容。国有资产交易完成情况;企业产权转让原因、涉及行业领域、审计评估、挂牌竞价、成交增值、受让方等;企业增资原因、涉及行业领域、审计评估、挂牌和投资方遴选、成交增值、投资方等;企业资产转让原因、涉及资产类别、账面值、评估值、挂牌竞价、成交增值等。

3.意见建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

请按要求填写《企业产权进场转让情况统计表》(附件2)、《企业进场增资情况统计表》(附件3)、《企业资产转让、无偿划转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三)报送时间

各省属企业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本集团上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各设区市国资委于每年2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上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三、企业国有产权兼并重组情况

(一)汇总范围

年度内所监管企业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在国有及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资产、对子企业增资、企业产权置换,在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企业产权或资产,合并、分立等事项,以及各级子企业股东单方减资、解散注销等事项。完成时间以标的企业股权变动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二)汇总分析内容

企业国有产权兼并重组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兼并重组情况。总体情况;所监管企业内部发生的企业产权和企业资产协议转让、子企业协议增资;企业产权和企业资产无偿划转产权置换、合并分立等情况;所监管企业与集团外其他国有企业发生的兼并重组事项。分析的具体内容包括经济行为审批、兼并重组原因、涉及行业领域、标的企业资产负债及评估等。

2.单方减资和解散注销情况。相关经济行为内部决策、实施原因以及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变动、审计评估、清算与财产分配等。

3.意见建议。推进企业国有产权兼并重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

请按要求填写《企业产权协议转让、无偿划转情况统计表》(附件5)、《企业协议增资情况统计表》(附件6)、《企业注销登记情况统计表》(附件7)。

(三)报送时间

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本集团、本地区上年度企业国有产权兼并重组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四、资产评估项目情况

(一)汇总范围

年度内所监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已完成的资产评估项目。完成时间以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时间为准。

(二)汇总分析内容

资产评估项目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相关制度建立、评估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资产评估机构选聘、专家评审、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公示、档案管理以及对子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检查等。

2.主要内容。资产评估项目总体情况;按照国有资产评估、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两大类所涉情形,分析标的资产基本情况、评估方法选择、审计评估增减值、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包括专家评审、核增核减等情况)、评估结果公示等。

3.意见建议。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

请按要求填写《资产评估项目统计表》(附件8)。

(三)报送时间

各省属企业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本集团上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各设区市国资委于每年3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上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五、相关要求

1.产权管理综合分析工作对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产权管理职能转变、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等具有重要意义,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落实好工作责任,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各省属企业上报汇总分析报告时,所附表格(附件1-8)随分析报告一并报送;各设区市国资委上报汇总分析报告时,附表暂报送《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汇总表》(附件9)、《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10)。

3.为掌握所监管企业产权管理工作动态,方便年度汇总分析,请各省属企业每季度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统计填写上季度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企业国有产权兼并重组、资产评估项目相关的附表(附件2-8)并报省国资委产权收益与资本运营管理处(邮箱:390764238@qq.com),待省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具备条件时可直接通过系统提取数据或在线填报。

4.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按时间要求将年度汇总分析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并将相应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国资委产权收益与资本运营管理处邮箱。

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9年度企业产权管理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均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

联系人:徐辉,电话(传真)025-83516037;薛源,电话:025-83516168。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产权进场转让情况统计表

3.企业进场增资情况统计表

4.企业资产转让、无偿划转情况统计表

5.企业产权协议转让、无偿划转情况统计表

6.企业协议增资情况统计表

7.企业注销登记情况统计表

8.资产评估项目统计表

9.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汇总表

10.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