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新管发〔2021〕19号,以下简称政策文件)有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1月30日发放了《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政策扶持资金的预通知》。根据前期摸底和各单位反馈情况,现就2021年度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政策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及时间要求
申报对象必须是新区全域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此次扶持资金涉及的各项考核评价标准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政策文件要求(电子版请于hnxjxqgwh@126.com收件箱中下载,密码:88995197)填写申报材料《2021年度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书》(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统一报送至所属园区、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
(二)各园区、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填写推荐材料《关于推荐企业申报2021年度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政策的函》(附件2),汇同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新区经济发展局(一份由各园区、区县(市)留存,一份报给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经济发展局不受理申报单位的单独申报。
(三)请各园区、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于2022年2月25日17:00前报送至新区经济发展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6栋212室),并将扫描后的电子文档打包命名为“科技创新政策+区县(市)/园区”发送至邮箱hnxjxqgwh@126.com。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须资料完整、数据准确、复印清晰、装订成册,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各园区、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要严肃认真开展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对上报的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加强扶持资金管理,着力从制度建设、预算管理、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等各个方面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严格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附件:1.2021年度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政策申报书
2.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度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
政策的函

联系电话:新区经济发展局 0731-85572560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2年2月11日 
 

 

 

附件1申报书附件2推荐函及汇总表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资金的通知(2022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