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D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办函〔2019〕4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申报项目类型

根据民政部通知要求,今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中央项目”)重点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主要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今年重庆市的社会组织不能申报A类项目,申报B类、C类项目需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实施且需向实施地省级民政部门申报。因此,我局今年仅接受D类项目的申报材料。

  二、关于项目安排与经费

  今年我市可申报1个D类项目,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资金不超过30万元、市民政局配套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培训,共2期、不少于200人,每期3天、不少于100人,上、下半年各1期。

  三、关于项目申报资格条件

  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7年度检查合格;

  (二)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三)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五)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六)业务范围涵盖教育培训职能,有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的能力和条件,且有培训经验;

(七)有良好信誉,在过去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问题。

  四、关于项目申报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共分申请、初筛、评审、上报四个环节;

  (一)申请。各社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专栏-“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文件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将于近日提供下载安装),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jio格式的电子申报书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此外,还要报送以下材料:

  1.盖有年检结论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过去开展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

  3.培训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日期;

  (2)培训地点(附带说明周边交通状况);

  (3)培训场地状况(应说明面积大小、音响及空调配置情况);

  (4)分两期介绍培训主题、培训目的、培训课程设置及时间安排、培训人数、授课教师及其简介;

  (5)培训筹备及举办负责人和后勤保障人员;

  (6)学员食宿安排;

  (7)培训总报价及具体经费预算安排,其中经费预算在满足民政部相关条件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重庆市有关培训管理规定。

  4.所获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明材料。

  (二)初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对照民政部发布的相关要求和《评审要点》,对申请的各社会组织进行严格筛查,及时剔除不合格对象。

  (三)评审。在初筛的基础上,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以百分制分别进行打分,最后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1家推荐单位(评审方案另行制定)。

  (四)上报。将评审结果报局领导审批后,上报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五、有关要求

  此次中央项目申报数量少、要求高、时间紧,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仔细做好相关准备,及时填报相关材料。各申报单位要于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8时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纸质版)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401121),并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47640930@QQ.com(文件名:2019年中央财政培训项目+机构名称+项目名称)。

  联系人:肖纬    电  话:89188053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2日